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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土地闲置费将由地税部门代征

近日,我省出台《湖北省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实行地税代征新模式,对非政府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由地税部门按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开发商拿地后“捂”着不用,将付出不小代价。

该《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明确规定: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非政府行为导致闲置满2年的土地国土部门将强制收回。其中,国土部门负责土地闲置费征收对象的认定和征收费用的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人民银行负责资金入库监管。

宜昌土地资源紧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更为迫切,但土地闲置浪费和粗放利用现象仍屡见不鲜。2014年,全市经巡查新发现疑似闲置土地77宗6564亩,国土资源部门将调查认定土地闲置原因,依法做好分类处置,移交地税部门代征土地闲置费,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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